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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2023年秋季班招生简章

时间: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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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政学办字[2007]9号),文学院2007年开始开设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以来,学院长期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投入教学,近年来培养效果显著,为广大学生拓宽了就业途径。

一、招生对象
  凡宁夏大学二年级、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课程体系(共43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古代文学(上)    2     现代汉语    3      比较文学原理  3

古代文学(下)    2     文学概论    3     美学原理    3

现代文学        3      文书学         3      逻辑         3

当代文学         3       中国文化概论  2     外国文学    3

学位论文          10

三、学位的取得

学生在修完上表所列辅修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注:必须在取得本科学位的基础上方可获得辅修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学位共用一本学位证书
    四、辅修年限及教学安排
  学制两年。利用周六、周日安排课程。前3学期完成专业课,最后1学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五、学费标准

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生每年2100元,总学费4200元,分两次交清。缴费方式:登陆pay.nxu.edu.cn网址进行缴费。(不收取现金,全部学费网上统一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930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文学院办公室。(怀远校区怀远楼4410

报名资料:携带本人学生证、一蓝底照片。

七、咨询电话
      15769570678    安雯
                      文学院
                    2023828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邮编:750021

联系电话:0951-5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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