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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辅修文学第二学士学位10春季班优秀学生的决定

时间:201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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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院领导在学位班中开展评比先进的有关指示精神,通过班委讨论推荐,教科办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决定对李毅、何靖媛、王浩、曹玉姣共计四名同学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学生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
具体奖励如下:
1.对获得优秀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优秀人员进行100元的物质奖励。
  
 
 
宁夏大学人文学院教科办
二O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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