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在思想政治、组织生活、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学生党员考核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标准详见《人文学院教工党员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附件1)和《人文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附件2)。
四、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各党支部负责实施,每年12月考评。
2.考评工作采取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关于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党支部成立考评小组并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党支部党员的考评工作。
2.严格考评纪律。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具体情况,对考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客观如实评价每一个党员的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备注:《人文学院教工党员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附件1)和《人文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附件2)请到人文学院学院办公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