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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举行第8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讲座

时间: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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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人文学院于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205与309教室先后举行了发展对象党课培训讲座。此次讲座由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马正亮、副书记金玉河分别主讲,人文学院第8期发展对象参加。

 

 

讲座伊始,马正亮简要传达了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阐述了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随后,他着重强调了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认为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化政治建设、永葆政治本色的使命担当。他明确指出新《条例》的修订要点,对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条例特点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接着,他对新《条例》中政治、组织、廉洁等六项纪律进行了逐条分析。在理论知识授讲的同时,马正亮结合具体事例,深入浅出地论述了相关条例的深层含义。之后,他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与实施作出了要求,主要涵盖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及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三个方面的内容。

金玉河就学习贯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向学员作了讲解。首先他向学员介绍了全会精神,并结合石泰峰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向学员解读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随后,他就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 向学员作了阐述。最后他要求学员要提高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做民族团结的捍卫者。

此次讲座有助于大家深入了解新《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有利于发展对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自身党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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