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我院学生健康、平安地学习、生活,构建和谐校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宁夏大学相关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马正亮 胡玉冰
副组长:金玉河 马小军
成 员:王岩森 刘鸿雁 杨 浣 刘 杰
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接到学生发生突发伤害事件信息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年级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或医院)了解情况、平息事态、组织救治并立即向党总支副书记汇报情况,根据领导要求向学校保卫处汇报。
2、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在事件现场要把从快医治学生作为第一要务,更要不惜一切代价挽救学生的生命。赶赴现场时要自备一定的垫付医疗费用,待紧急情况解除后核报。
3、事件发生6小时内,年级主任要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如实撰写情况报告,经党总支副书记审核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学生处。
4、事件发生2小时内,年级主任要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告情况,并在学生结束治疗后协助、协调保险公司、参保学生进行理赔。
5、事件发生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要根据学生伤情及时联系、通报学生家长。
6、事件发生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要组织受伤害学生所在班级班干部、宿舍成员开会,安排陪护人员,并做好陪护学生的安全工作;如遇考试要安排学生帮助其办理缓考手续,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协助办理。
7、事件发生后,如有新闻媒体采访,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接待,其他人原则上不负责接待。
8、做好相关学生的心理疏导、抚慰。
三、群体性事件预案
1、若出现我院学生参与校外组织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辅导员应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立即向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汇报情况,辅导员要始终和学生在一起,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持学生情绪稳定,说服、带领学生安全返校,做好相应善后处理工作。
2、若校外或校内其他学院出现较大规模影响安全稳定事件,学生工作干部务必做好信息传达、解释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时间召集学生社团负责人、班级干部(含宿舍长)、学生党员等召开相关工作会,通过多种途径向广大学生宣传解释,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各社团负责人,各班委,各党员要通过例会、班会、组织生活等多种方式做好向相关同学宣传解释的工作,同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有任何异常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预案的制定使我院的学生群体性事件隐患大大降低,保障了学生的安全、健康,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