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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刘鸿雁

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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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鸿雁

籍贯:宁夏灵武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8年10月

职称:教授

个人简介:

刘鸿雁,1978年10月生,宁夏灵武人。2006年获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宁夏大学文学院教授,汉语言文字学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目前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项目2项,宁夏社科规划项目1项。获宁夏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2),荣获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称号。在《语言学论丛》(CSSCI及欧洲科学基金人文科学标准委员会刊物索引)、《岭南学报》(中国台湾人文及社會科學核心期刊THCI)等著名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科研工作,学位点建设工作,图书资料档案工作,高考及公务员考试阅卷等社会服务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图书资料档案中心、宁夏语言文化资源保护实践中心。协助党委书记负责保密工作。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邮编:750021

联系电话:0951-5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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