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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认定结果公示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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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夏大学硕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规定》、《宁夏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规定(试行)》,经导师本人自主申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以下导师通过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1日

如有异议,请向人文学院和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 李胜刚0951-5093051(人文学院党委书记)

胡玉冰0951-5093020(人文学院院长)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0951—2061959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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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51-5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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