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人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1月,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同时也是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为满足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政学办字[2007]9号),我院自2007年开始开设辅修文学学士第二学位。招生以来,学院长期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投入教学,近年来培养效果显著。尤其在2017年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中,我院二学位培养学生取得优秀成绩,共计23人参考,其中15人上线。
一、招生对象
凡我校各专业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课程体系(共43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古代文学(上) 2 现代汉语 3 秘书学 3
古代文学(下) 2 文学概论 3 公共关系学 3
现代文学 3 文书写作与处理 3 新闻采访与写作 3
当代文学 3 中国文化概论 2 学位论文 10
外国文学 3
三、学位的取得
学生在修完上表所列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辅修文学第二学士学位和专业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文学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辅修文学专业证书。
四、辅修年限及教学安排
学制两年。利用周六、周日安排课程。前3学期完成专业课,最后1学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五、学费标准
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生每年2100元,总学费4200元,分两次交清。可以现金缴纳也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
报名地点:宁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服务办公室。(文科大楼10楼1031室)
报名资料:携带本人学生证、三张小二寸蓝底照片和第一学年学费。
七、咨询电话
18195142896 联系人:杨老师
宁夏大学人文学院
二0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