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各硕士学位点、各教学班、各位研究生:
按照《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研究生参加华藏、孝廉奖学金评奖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经本人申请,民族学学位点推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条件初审,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现同意推荐民族学专业2007级研究生孙庆礼同学参加评选“孝廉奖学金”。
现于公示,请各专业教学班、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监督。
公示时间:2010年4月19日——22日
举报联系电话:高石钢 13995090662 霍维洮 1370951955
陈 柯 13895632999 张天政 13895318938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09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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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人文学院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