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阅卷安排
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0日。
二、监考注意事项
1.各任课教师请按查询的监考时间准时签到、领取试卷及监考证。
时间:上午8:40
下午2:10
地点:文科楼二楼教师休息室(东边)
2.监考老师在到达指定监考教室后,请先主动将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在监考过程中不得谈话、看书、批改作业、阅卷或中途随意离开考场,院领导及教务处考试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3.监考教师在考前应提醒学生上洗手间,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上交所有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电子产品如文曲星、计算器、MP3、MP4等,放到窗台上或最前面、最后面的空桌子上;让学生之间拉开间距,横行竖列对齐;并郑重告知学生凡有携带手机者必须关闭,考试过程中,学生手机不得摆放到桌面上,手机如不关闭或发出声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按学校《考试工作条例》以违纪作弊处理。
4.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认真核查试卷数目,防止学生随意将试卷带离考场,并填写试卷袋反面的考场记录单,将收齐试卷尽快交回领卷处。
5.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突发情况请速与巡视人员或教科办联系。(电话:5093095)
三、阅卷及成绩登记相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闭卷考试课程,阅卷统一在题号前给正分,简答题、论述题、写作等大题应用红笔划出得分点;阅卷结束后,仔细核计分数,杜绝卷面核分错误。在学校教学检查及学院抽查中若发现此类问题,学院将按照《宁夏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除创新能力实践课程成绩报送教科办,由教科办老师录入成绩外,其他各门课程均由任课教师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教务平台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填写试卷分析表后打印出纸质版。因期末教科办老师需负责考场纪律、试卷收发、实习分配、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较繁忙,故教科办只接受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不代替老师成绩录入和打印,希望各位老师予以见谅和配合。另如有不会录入者,可上学院网页上查看录入流程。
3.凡改革考试成绩及试卷相关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7月5日前,闭卷考试成绩及试卷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10日前。
4.系主任、院领导将于7月10日—7月11日抽查试卷。
四、各任课教师请于7月5日之前将教学日历、辅导答疑表、听课记录表等教学相关表格报送刘佳润处。
五、期末考务已报送教务处,会后请各位老师到教科办查询监考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请自行与学院老师协商、调换,严厉杜绝监考迟到及无故缺勤,一旦被查处,按学校规定,将以教学事故论处。
人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