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按照《宁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 晋 胡玉冰
成 员:陈 柯 金玉河 王岩森 刘鸿雁 杨 浣 杨慧娟 刘 杰
杨学娟 张淑红 丁峰山 白建灵 王 磊 刘佳润
二、考核内容
所有岗位人员,均从德、勤、技、能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凡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五)具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服从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同时,对不同岗位、等级人员,依照《人文学院岗位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专业技术岗: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岗位、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等级,着重考核其教学(含教学、教学质量工程)、科研(含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立项)及其他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管理岗:管理岗(含正科级岗位、副科级岗位、科员岗位、办事员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等级,着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以办公室、系为单位,分组进行。
(二)根据学校《通知》下达的单位优秀推荐比例,我院本年度优秀名额为12人。具体分配如下:中文系6人,历史系2人、旅游管理系2人,行政办公室1人,中层领导干部1人。中层领导干部由学校考核组组织考核。
学院本年度优秀通过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根据应参加考核人数和教研室设置情况,各系与行政办公室本年度优秀候选人名额如下:中文系9人,历史系3人、旅游管理系3人,行政办公室3人。
(三)全院教职工共分为5个考核小组,其中中文系分为2个小组,历史系、旅游系、行政办公室(含学院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图书资料中心、实验中心)各1个小组。每小组由1名学院领导主持考核工作。各小组考核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推荐阶段
各组根据学院下达的优秀指标候选名额推荐出本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该工作由各组组长组织落实,要求在12月16日之前完成。
2、评选阶段
(1)每位教职工在组内述职,评定考核等次。办公室负责人、各系支部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分别就分管工作在组内述职。本项程序由办公室主任和系主任组织落实。
(2)各系优秀候选人在系内述职,并经全系教职工投票选举产生本系本年度优秀;各办公室优秀候选人在行政大组内述职,并经全体行政人员投票选举产生本年度优秀。
(3)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果,审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3、审核阶段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考核结果,公示后报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四、考核时间安排
1、
2016
年
12
月
5
日
——
12
月
8
日
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同时在单位公示;
2、
2016
年
12
月
8
日
——
12
月
21
日
分组考核;
3、
2016
年
12
月
21
日
——
12
月
22
日
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并在院内公示考核结果;
4、
2016
年
12
月
23
日
——
12
月
31
日
汇总考核结果,整理考核花名册,收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干部书面述职报告,分别上报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
附件1:人文学院2016年度考核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