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积极推进学院事业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宁夏大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形式。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党员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参加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要围绕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来进行。
(二)认真检查学院各项工作的决策是否民主、科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
(三)检查班子成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否正确,是否有坚强的党性和纪律观念,是否廉政勤政遵纪守法。
(四)检查班子成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一)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找准自己的缺点和问题,自觉接受组织和其他同志的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好班子中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团结,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起到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的作用。
(三)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
(四)领导成员之间要以诚相待,交换意见,统一思想。为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还可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党章》、总书记系列讲话、有关著作和文件。
(一)具体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参加人员为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院党委委员以及教工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
(二)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稿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一)会前院党委应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学院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二)会前要报告校党委、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和联系校领导,邀请学校派员列席。
(三)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三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一)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和联系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反馈。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可视情况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七、院办主任负责民主生活会的记录及其相关会务工作。
八、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制定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