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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时间: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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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谋划人文学院今后5年的建设与发展,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根据学校做好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有关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

 

突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总结“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成绩与经验、问题与原因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编制规划,明确学院“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

 

二、 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关系到我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全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水平。

 

1.坚持内涵发展、质量优先。把办学质量和声誉提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并作为学院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2.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师生为本。把以“师生为本”作为学院工作的出发点,建设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规划的编制要求

 

(一)学院规划要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学术创新体系、人才队伍体系、治理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进行编制。规划内容包括必选项、自选项和其它指定任务。其中,必选项包括学科与队伍建设、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内部管理改革与支撑保障;自选项可以选择反映学科特点、学院及各系特色或其他重要的内容;其它指定任务包括学校指定的事项内容。

 

(二)学院规划要坚持远景发展与阶段性目标任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目标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编制,既有体现导向性的目标,又有可以量化、测评的目标。规划的体例结构应当规范、相对统一,主要包括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简要总结评估,客观评述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挑战;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与预期发展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三)学院规划需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二级教代会”讨论审议后报学校审核。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人文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 晋

 

成员:陈柯 金玉河 王岩森 胡玉冰 刘鸿雁 张訸 王磊 梁祖萍 赵彦龙 杨作山 许丽君 杨慧娟 刘杰 刘佳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慧娟担任。

 

(二) 规划工作分工

 

1.人才培养体系; 2.学术创新体系; 3.人才队伍体系; 4.治理体系; 5.支撑保障体系。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文本编写。

 

2015年11月学院网发布。

 

12月中旬前,完成编制规划。

 

(二)研讨修改。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召开征求意见会,在广泛听取我院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规划草案。规划经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

 

(三)上报审核。2015年12月底。

 

(四)公布实施。2016年上半年,学校审定后公布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准确定位,增强做好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目标清晰、重点突出、内涵聚焦、特色鲜明,既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又要有可操作性、可实现性。

 

(二)广纳众智,为科学规划奠定坚实群众基础。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通过专题座谈会、意见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

 

(三)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按照学校规划进度安排,高效地完成规划编制,确保规划高质量、高水平。要通过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共识、鼓足干劲,加快人文学院建设发展进程,为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为把人文学院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较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人文学院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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