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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关于学院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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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委员会文件
 
人文学院党发﹝2013﹞01号
 

 
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关于
学院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工会、团委、学生会,各系、所(中心)、科室:
    根据《关于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批复》(宁大党发﹝2013﹞107号文件),经2013年第2次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学院党委组成人员及分工通知如下:
(一)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
党委书记:鲁  晋
党委副书记:陈  柯   金玉河
党委委员:宫京成   王大伟   张淑红   陈春霞
(二)党委委员分工
鲁晋: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兼任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工作、保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陈柯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党校工作、教工和学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风建设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会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玉河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宣传(新闻)工作、文化体育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风建设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兼任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宫京成保卫综治委员,协助书记、院长负责网站建设(网络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档案工作、对外联络工作、安全稳定保卫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大伟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兼任党委秘书。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淑红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妇女工作、教代会有关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春霞青年委员,负责青年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主题词:党委委员   分工   通知                         
报送: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                                 
抄送:学院各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各系、所、研究中心、科室
中共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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